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写给我的宝贝女儿

又一位遇人不淑的女孩被杀(吉拉央),她的前男友是嫌疑犯。我搞不懂的是她的父母为什么可以让十七不到的女儿把男朋友带回家住。难道他们的家庭道德可以这样开放吗???身为父母的要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的不是吗??? (尤其是女儿)

我把这段新闻讲给女儿听,她们听了只是说:这样惨。 趁这机会我和她们说了以下这段话:

“你们长大以后就会交男朋友,再之后你们就会结婚生孩子,爸爸妈妈也希望你们可以找到爱你们,疼你们和可以代替我们把你们照顾得好好的老公,可是男孩那么多,有好的,有坏的,你们怎么知道他们是真心还是有假意呢?
如果有一天,你们把男朋友带回家介绍给爸爸妈妈,而我们告诉你,这男孩不适合你的话,请你们一定要把我们的话听进去。那时爸爸妈妈虽然老了,可是阅人的本事应该还有的。我们不可能把心头肉托付给不对的人,我们是多么想看到你们 -- 从此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

所以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你们一定要牢牢记住~~ 你们永远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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